律师您好,我现有一套位于虹口提篮桥霍山路的一套房子用于商业出租(美发行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是我
更新时间:2020-05-13 23: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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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现有一套位于虹口提篮桥霍山路的一套房子用于商业出租(美发行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是我本人,但我只是将房子出租并不实际参与店铺的运营。由于这次疫情影响到了生意,问我借房子的老板失联了。他的员工好像去了法院要求偿还1万7千元左右的工资。由于跟我们签合同的是另外一人(黄姓男子),而这人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美发院装让给其他人,然后转让了数次到了现在这个失联的老板。现在法院在未给我传票或者电话短信等通知我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是给到了这个老板或者是理发店前台,但我不知情),说已经执行判决(说我未到庭审判、缺席),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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