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知情,借款后我们协议离婚,用于2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执行我的房子吗
更新时间:2020-01-17 07: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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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丈夫已经去世,生前有一笔欠款,我并不知情,此款也没有用于生活开支,借款后我们协议离婚,他有一处用房屋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还有房贷没有还清,在民政局签署协议时房子归我,用于2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他现在已经去世了,对方把我和孩子起诉了,说继承了他的遗产就要帮他还之前的债务,我想问问我有义务帮他还债吗,法院会执行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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