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个首付,女方在2017年开了个鞋店,导致房贷还不上,加上双方感情不和,请问法律会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8-17 00: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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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之前,女方无工作,男方开厂。夫妻二人经济收入(2008~2019)全由女方掌控(约八九十万),夫妻于2016年买房,付了个首付,17年女方强烈要求生下第三胎,生下之后,不管不顾。女方在2017年开了个鞋店,拿着家里的钱在外挥霍从未和男方说过。买房房贷由双方支付,一开始女方会与男方一起支付房贷,后面就没有付过,甚至于把男方还房贷的钱取走,导致房贷还不上,现在是男方一人还房贷,5个人家庭开销全由男方承担,女方从未拿出钱,还经常问男方要钱,现在女方拿着几年积蓄在外做生意。男方因为生意不景气,经济周转不过来。女方宁愿在外挥霍也从未有想过拿出钱来为家里减轻负担。加上双方感情不和,男方想要离婚,请问法律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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