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前妻三年诉讼离婚,判决书判定由我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判决书未明确说明支付方式)。其后我每月
更新时间:2018-11-21 19:11:31
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与前妻三年诉讼离婚,判决书判定由我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判决书未明确说明支付方式)。其后我每月均按时给前妻发短信通知其到我母亲处领取抚养费,但其既没有按时领取,也未做任何回复,且也沒以任何方式与我联系。最近我前妻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冻结了我的银行卡。我想了解:在我每月通知前妻领取抚养费的事实下,其提前强制执行是否合法合理?二是能否要求法院取消执行?采用何种方式?三是此行为是否属于恶意诉讼?谢谢啊!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