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燃气公司上班,工作管仓库,没和公司签任何用工合同,工资每月由公司财务发,上班期间的工作包含收银,
更新时间:2018-10-17 1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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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燃气公司上班,工作管仓库,没和公司签任何用工合同,工资每月由公司财务发,上班期间的工作包含收银,装车,下车,打扫卫生等等,值班室和下车地方之间有一条便道路,收钱的地方是公司配的一张带抽屉锁的办公桌,前几天货拉货回来,准备下货时我把公款对了一遍又放回原位,把箱子锁了,钥匙放在左边抽屉(放钱的箱子在右边)就去下货了,十点三十左右开始下货,十点五十左右回来继续收银时发现监控被剪,一万多现金被偷,监控主机被拿走,我通知领导后报警,去派出所录了口供。领导以我没把钥匙放在身上为由想让我一个人负全部责任,并赔偿被盗的一万多元现金,和被破坏的监控设备,我每月工资四千二左右,公司想从我工资里扣钱来弥补损失,这个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我该赔不?赔多少???公司做法合理吗?我怎么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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