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购买回迁房一套,双方合同约定房款42万,首付20万,剩余22万待分房抓号时付清,因种种
更新时间:2018-07-30 21: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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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2017年4月购买回迁房一套,双方合同约定房款42万,首付20万,剩余22万待分房抓号时付清,因种种原因到了今年7月份才准备分房,8月份抓号,可卖方要求加价15万。当时签合同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只注明待房屋办理房产证时,卖方如不于配合须支付5万违约金。合同上有三名中间人签字,有卖方村委会公章。请问如果打官司,买房能得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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