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进公司,担任出纳。后来因为公司行政走了,然后老板要我兼了一些行政助理的工作。一直做到现
更新时间:2017-02-28 14: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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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进公司,担任出纳。后来因为公司行政走了,然后老板要我兼了一些行政助理的工作。一直做到现在。前段时间,老板以工作没做好为由,另外招了一个行政。然后要我把手头工作给交接了。本以为老板会对我这个怀孕快六个月的人有妥善的安排,可结果等我交接完了。就不理我了。然后人事通知我待岗,每天按时上下班,工资按基本工资60%发放,就1200(长沙最低工资标准1390)。目前的情况是我连自己的桌子都没有,每天靠坐在会议室发呆度日。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了。能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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