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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长姐去世后房屋拆迁,遗产继承引发家庭纠纷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1-11-18 17:33  浏览量:121

     案例回顾

       刘老爷子一辈子本本分分,与老伴育有两子两女。1999年9月,大女儿不幸因病去世。2011年7月,老伴也撒手人寰。自此之后,刘老爷子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


       2018年9月,家中小女儿与两个兄长签订了《监护人指定协议》,大哥和二哥均同意小妹作为父亲的监护人,料理父亲的生活起居。


       多年来,刘老爷子一直居住在从单位承租来的两套公房内,直至去世。2020年1月25日,在刘老爷子去世后不久,房子面临拆迁安置,在刘老爷子并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老人的三个子女加一个外孙女,为了分割刘老爷子的遗产,竟然闹上法庭。

       刘老爷子的两个儿子认为,小妹在照顾父亲的过程中,一直在支取老人的退休金,因此,希望小妹能将老人多年来的退休金用途列出明细,以便分清楚哪些用于了老人的生活及医疗开销。另外,父母还有一些积蓄,存折也在小妹手中,二人希望小妹能将老人的存款如实说清,并由四位继承人共同分割。


       对于继承遗产的问题,小女儿则表示,自己作为老人的监护人,多年来一直在老人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对于老人的遗产她应该多分。


       刘老爷子的长女去世后,仅留下一个外孙女,在外孙女的眼中,自己的母亲先于外祖父母去世,自己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属于母亲的份额。


       这份曾经血浓于水的亲情,如今竟变得分外冷漠,刘老爷子与老伴留下的遗产到底该如何分配呢?



       律师说法


      本案其实有两个争议焦点:第一是刘老爷子的遗产有哪些?第二是遗产怎么继承?


        争议焦点


        刘老爷子的财产都包括哪些?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哪些是刘老爷子的遗产,还需结合刘老爷子老伴去世后的情况综合判断。

       要考虑老伴去世后是否有做过遗产继承?如未做过遗产继承,需要先析出老伴的遗产,刘老爷子和老伴的房产都是公租房,因公租房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那么老伴的遗产,是截止到老伴去世节点两人存款、理财、以及其他动产等的一半。如果老伴留有遗嘱且遗嘱有效,那么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未留遗嘱,财产则由法定继承人,也就是其配偶刘老爷子、三子女以及外孙女继承。

       刘老爷子去世后,公房拆迁,拆迁利益归承租人与共居人所享有,房产是刘老爷子生前承租,在刘老爷子去世后未变更承租人,无共居人的情况下,所有的拆迁利益都是刘老爷子的遗产;另外,刘老爷子的存款、理财基金等也是遗产,都需要进行分割。本案中,小女儿作为刘老爷子的指定监护人,曾支取老人的存款、退休金。因监护人不能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在继承诉讼中可以要求小女儿举证刘老爷子的正常花销以查清刘老爷子的剩余存款数额,该部分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共同分割。


       争议焦点


       遗产如何继承?

       刘老爷子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本案中,刘老爷子的继承人为三个子女和外孙女。


       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在诉讼中,刘老爷子的小女儿如果尽到了比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多分遗产;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应当由四继承人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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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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