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韶东
导读:在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时候,委托人最开始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会不会遭受打击报复,甚至担心会不会有人身危险,有诸多顾虑之后一部分人选择放弃委托,向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协,导致自身生活水平降低,生活幸福感直线降低。那到底该不该委托律师合法维权?遭受侵犯人身权利的时候应该怎么办?需要区别情况采取对应策略。
一、拆迁方使用明文禁止的暴力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任何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拆迁方直接使用暴力手段逼迫被征收人进行搬迁工作属于直接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直接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前述暴力手段如拆迁方使用非法侵入住宅行为骚扰被征收人、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逼迫被征收人搬迁、使用殴打等暴力行为强制被征收人搬迁,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被征收人应当及时报警保证自身安全。在实践中,拆迁方在面临牢狱之灾的威慑时极少会踩红线,更多的是使用“软暴力”恐吓被征收人手段达到目的。
二、拆迁方使用“软暴力”应该如何应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定义“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足以”说明对实施“软暴力”的行为并不要求有实质的危害结果,实施前述行为根据社会一般人价值判断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影响被行为人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即可适用。也就是说,“软暴力”行为的实施应当直接作用于被征收人并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在实践中遇到如向被征收人家中丢放烟花爆竹、拆迁人直接实施断水断电逼迁等行为就属于上述“软暴力”的行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正当途径,对方即使明目张胆的违法也是仗着委托人不懂法,不敢与政府作对的侥幸想法,如果妥协了,对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所以,我们需要知道遇到上述情况时应当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公安机关不出警或者不予处置,我们应当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收集好证据,为维权打好基础。有了维权的意识及方法之后,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提高补偿款,保持生活水平不降低也就相对容易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