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亲办案例
广州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还要支付租金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13
浏览量:548

张静律师解答:即使土地租赁合同无效,也要按租金标准支付土地使用费。

判决书节选:

增城某所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将涉案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晶某公司;晶某公司承租涉案土地使用权而未尽核查涉案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用途的审慎注意义务,且根据晶某公司的答辩意见,晶某公司承租涉案土地使用权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涉案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用途。因此,涉案《土地续租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晶某公司因涉案《土地续租合同》取得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应当返还给增城某所;晶某公司因涉案《土地续租合同》而占用涉案土地,给增城某所造成土地使用费的损失,晶某公司应予赔偿。因此,增城某所要求晶某公司返还土地及支付土地占有使用费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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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静
  • 执业律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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