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亲办案例
广州同一块宅基地有两个使用权人怎么办?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28
浏览量:71

张静律师解答:由行政机关处理,法院不受理。也就是说起诉撤销宅基地证或者起诉变更查册表中的登记。

判决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本案中,涉案房屋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村镇宅基地使用证》(穗天沙字第X号)中登记的使用人姓名为王某,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天河区宅基地使用权情况表》(沙字第X号)中记载的使用人姓名为郎某,两者并不一致。故,法院认为应先由行政机关处理。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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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静
  • 执业律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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