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不能,集体组织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属于集体组织内部性、福利性事务,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判决书节选:
至于曾2主张的安置补偿问题,因安置房补偿是集体组织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后,参照原宅基地的面积,重新安排村民住房,给予购房指标等补偿,属于集体组织内部性、福利性事务,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曾2主张返还安置房面积,实为对集体组织的安置方案提出重新分配的主张,同理亦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对此法院另行制作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