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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作建房协议争议宅基地继承买卖打官司请律师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量:86

广州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协议有效吗?法院会如何判决?

1、无效合作建房,坑深不可测: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出地一方随时(即便一百年以后)有权“反悔”收回房屋,个人、公司、村委,甚至国家机关都有可能,由此给出资方造成的损失是毁灭性的!

2、合作建房的分类:以土地性质可分为集体土地合作建房、划拨土地合作建房和出让土地合作建房;以是否通过审批可分为合法合作建房和违建合作建房;

3、在划拨土地上合作建房的,合同确定无效,出地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

4、在集体土地上合作建房,非本村村民(含其他村村民和城市居民)作为出资方的,合同确定无效,出地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

5、在集体土地上合作建房后,出资方为非本村村民,但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合同合法有效;

6、合作建房合同无效后,出资方有权要求出地方根据过程程度赔偿房屋升值损失;

7、合作建房后被拆迁,政府只认登记权利人,出资方可能无法直接分到回迁房,且不能强行占有;

8、合作建房纠纷跨时长,利益纷争大,一旦发生纠纷,无论是出地方还是出资方,请咨询有丰富宅基地房纠纷经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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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静
  • 执业律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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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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