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立遗嘱人不会写字的话,可由他人帮忙书写,念给立遗嘱的人听,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有效。如果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话,可以按指模或者盖章,遗嘱是有效的。
判决书节选:
关于钟奶奶遗嘱效力的问题。《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根据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可以证实2008年4月14日钟奶奶所立遗嘱有四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钟奶奶盖私章捺指印。该遗嘱符合上述规定中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等条件。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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