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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0-06-15 11:52  浏览量:1365

     摘要:在生活中,房子几乎是结婚的必备条件。如果是结婚之前买房,但是婚后才办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房产不会因为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结婚后,才领取该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该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领取该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其次,该房产不能因为你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房产不会因为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应该怎么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里的出资指的是全额出资,如父母仅付了首付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仅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本金 增值),如果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的,当然属于共有,未做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

  到底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其实这并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在结婚之后另一方也偿还了部分的房贷,因此离婚的时候可以就这部分贷款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房子从性质上来说一直都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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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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