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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确定,是通过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比较得出的,而非以其背景技术的记载为依据。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该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在这一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启示,以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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