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炎律师亲办案例
物权法与拆迁征收
来源:刘道炎律师
发布时间:2008-09-20
浏览量:1713
 

一、拆迁许可的合法性审查
1、公共利益(利益衡量原则与动机正当原则)
2、五个基本前置条件
(1)红线重合
(2)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拆迁人与项目业主一致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同于土地使用权证书
(5)前置行为的审查标准
3、特殊房屋的附加条件
4、整体评估及资金证明
5、听证
6、自拆自建和翻建无须取得拆迁许可
7、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
8、拆迁办的法律地位
9、开发区的拆迁办颁发拆迁许可的违法性
10、拆迁许可违法并不必然导致行政赔偿
11、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通知义务
二、补偿安置裁决的合法性审查
1、15天的搬迁期限
2、灭失房屋应予受理裁决
3、补偿方式的选择
4、补偿数额的双重标准判断
5、货币补偿裁决
6、调换产权裁决
7、物权优于债权
8、补偿金给付核准与委托手续的完善
9、衔接好补偿与抵押查封的关系
10、证据认定
11、评估报告的证据审查
12、产权证的判断
13、拆迁人、拆迁公司、拆除公司的关系
14、规范性文件的适用
15、公有住房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
16、起诉期限的规定对裁决内容的要求
17、变更判决与诉讼效率
三、拆迁中的土地问题
1、拆迁的直接目的
2、划拨土地的补偿
3、土地剩余年限的补偿
4、招、拍、挂与拆迁的关系
5、评估应当考虑土地因素
6、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拆迁人的违法性
7、“地随房走”的原则与例外
8、以公共利益为由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9、土地出让
10、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区别
11、2年不用闲置的处理
12、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要求的行为
四、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拆
(1)先予裁决
(2)强制拆迁决定
(3)警惕公安机关的不作为
(4)执行的主体
(5)先予补偿或者推定给付补偿
(6)证据保全
(7)15天的公告期
(8)措施合法
(二)司法强拆
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司法强拆
(1)诉前强拆
(2)诉讼中强拆
(3)判决后强拆
(4)拆迁人在诉讼中可采取必要措施
2、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强拆
(1)非诉强拆
(2)诉前强拆
(3)诉讼中强拆
(4)判决后强拆
3、司法强拆的其他问题
(1)警惕法院的不作为和滥作为
(2)判决后必须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3)起诉期满可以受理非诉执行
(4)受理司法强制执行受阻的,在法定条件具备后必须强制执行
(5)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不得以民事纠纷受理,更不得裁定强制执行
4、违章建筑的拆除
5、集体土地征收的强拆
五、拆迁中赔偿与补偿、管辖交叉
1、后果竞合与多因一果
2、赔偿最小化原则与损益相补原则
3、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
4、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5、拆迁中民事和行政诉讼的分工
六、集体土地征用的拆迁
1、补偿的几类权利
2、征收主体
3、城中村的法律适用
4、公共利益的界定
5、遵循利益衡量与动机正当原则
6、附属设施的界定
7、补偿金分配纠纷机制
8、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包括调解和裁决
9、土地征用补偿协议的内容应当经村民会议表决
10、补偿款分配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表决
11、出嫁女入赘婿的撤销权
12、明确土地税费标准
13、强制拆迁的主体——人民法院
14、强制拆迁的程序
七、诉讼中的问题
1、起诉期限在拆迁中的应用
2、连环诉讼与前置行为的审查
3、非诉审查的标准
4、变更判决
5、追加第三人
八、比例原则在违章建筑处理中的运用
(一)比例原则的判例依据及其概要
1、适当性
2、必要性(亦称最小损害性)
3、相当性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
1、实体法依据
2、程序法依据
(三)对违章建筑的处理
1、在拆迁补偿中的处理
2、对违章建筑行为人的行政处罚
3、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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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道炎
  • 执业律所: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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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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