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往往不要求供方出具签收单或验收报告,而对于供方而言,往往存在购买方签验收凭证内容不清晰、无落款、延迟不验收等问题。主要法律风险表现为:
1. 无法证明已交货、验收的风险。
2. 交付产品或服务范围不清晰的风险。
3. 存在付款条件未成就的风险。
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要合同欠款,但合同约定的尾款付款条件是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于种种原因,乙公司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并未向甲公司交付原件,甲公司仅持有复印件。在诉讼中,乙公司拒不到庭诉讼,甲公司因无法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原件而被法院认为付款条件不成就,被驳回诉讼请求。
因此,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签收、验收的期限和条件,并及时索要、保管内容清晰的相关凭证,以免产生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