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雪峰律师
侯雪峰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公司企业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9-3900-7967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郑州律师 > 郑东新区律师 > 侯雪峰律师 > 律师文集

哪些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作者:侯雪峰  更新时间 : 2019-06-20  浏览量:130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是可以进行赔偿的,但是企业职工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而企业职工想要获得工伤赔偿需要先对其伤患进行鉴定,看是否属于工伤,那么,哪些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哪些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哪些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对工伤认定有一定的规定,只有符合了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一般是单位提起,如果单位没有提起,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去提起。如果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话,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以上内容由侯雪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侯雪峰律师咨询。

侯雪峰律师 合伙人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公司企业

手  机:139-3900-7967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