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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有否涉及诉讼时效
来源:李永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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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咨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有否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即在确定诉讼请求时要考虑诉讼时效期间因素。 

具体适用引用2014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房地产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中所持观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日或月为单位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违约金的数额随着违约行为的持续发生而不断增长,对这违约金的请求给付是一种继续性债权,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违约金应当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适用诉讼时效。此种继续性债权的诉讼时效即为两年,只有权利人在办证期限届满超过两年起诉的,由于违约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故一般会保护自起诉之日倒推两年的违约金。” 

当然,此著作是在《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修改为三年之前出版的,目前适用时当以自起诉之日倒推三年的违约金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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