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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件,关于尸体解剖,要注意什么?

作者:李海  更新时间 : 2017-11-03  浏览量:1815

本文索引

  一、医疗纠纷案件中关于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

  二、哪两类情况下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三、尸体解剖的时间

  四、尸体解剖的机构

  五、尸体解剖的手续、费用

  六、理解和尊重风俗习惯

  七、尸体解剖的时间与医患双方协商的时间是一致的

  八、关于尸检过程的参与

  一、医疗纠纷案件中关于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

  目前,针对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尸体解剖的专门规定,只出现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中。

  必须要强调的是,2010年《侵权责任法》实施,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没有废止,而《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关于尸体解剖的专门规定,所以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尸体解剖问题,还是可以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哪两类情况下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尸体解剖

  什么是“不能确定死因”?

  如果医院书写的“死亡记录”时,在“死亡原因”这一栏填写了死亡原因,但是打了问号,这就属于不能确定死因。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主要见于患者死亡过于迅速,很多检查还没有做,其死亡原因存在多种可能性,缺乏鉴别的依据。

  什么是“对死因有异议”?

  死亡原因是临床医生做出的临床判断,大部分情况下,临床医生的判断是正确和客观的,小部分情况下,可能出现偏差。

  而死亡原因是医患双方处理医疗纠纷的基础。

  因为死亡原因是临床医生做出的临床判断,所以,“对死因有异议”一般是死者家属或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提出。

  三、尸体解剖的时间

  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四、尸体解剖的机构

  目前,湖南省内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承接全省的尸体解剖委托,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

  省外的司法鉴定机构,愿意来湖南的,主要是湖北同济司法鉴定中心、广东中山司法鉴定中心。

  五、尸体解剖的手续、费用

  死者的直系亲属携带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证明材料,与司法鉴定中心签订尸体解剖委托协议;

  省内司法鉴定机构的尸体解剖费用在1.2万元左右,省外司法鉴定机构的尸体解剖费用在2.5万元左右(均不包含交通费用)。

  六、理解和尊重风俗习惯

  我们发现,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案件,有30%左右的死者家属坚决不愿意进行尸体解剖

  我们律师,对于这部分不愿意启动尸体解剖程序的直系亲属,要理解和尊重,因为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比打赢官司获得赔偿款要重要得多。

  七、尸体解剖的时间与医患双方协商的时间是一致的

  原因:如果医患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就没有必要进行尸体解剖

  千万不要因为长时间的协商错过了尸体解剖所要求的两天或者7天(尸体冷冻),万一协商不成,而时间上面又错过了尸体解剖,患方将陷入两难局面。

  建议:协商过程中,患方一定要请求医院启动医院太平间的尸体冷冻设备,将协商的时间从两天延展至7天(大医院的太平间一般都有冷冻设备,如果小型医院太平间没有冷冻设备,一定要联系最近的殡仪馆。)

  八、关于尸检过程的参与

  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均可以参加尸检,也可以请专业人士(律师、法医、临床医生)参加尸检,观察尸检过程,获得第一手信息。

  参加尸检,应当遵守鉴定中心的纪律。

以上内容由李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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