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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数额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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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2017年湖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

湖北省2016年统计数据(单位: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29386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入:12725元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3079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0130 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湖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29386元×20年=58772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29386元; 75岁以上的29386元×5年=146930元

农村居民:

12725元×20年=25450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2725元; 75岁以上的12725×5年=63625元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20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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