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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武汉最新工伤认定申保程序
来源:宋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10
浏览量:310

工伤认定申保程序

1、工伤事故抢救

(1)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将工伤职工送往本市医院进行抢救,并在事故发生后2天之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单位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伤害对象,伤亡程度,事故原因及医疗救治情况。

(2)病情稳定后,事故单位要将工伤职工转往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武昌辖区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有3家:广州军区陆军总院、武汉市三医院、湖北省武警总医院。

(3)事故单位将工伤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后,要向医院医保办告知此人是工伤病人,以便医院在工伤范围内用药。工伤抢救和治疗前后,需要事故单位用现金垫付医疗费。

2、工伤认定申报

(1)申报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延长至90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经办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申报所提供的资料:

①事故伤害者个人申请书(签字、压手印)。

②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劳动合同文本(如无劳动合同,需出示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聘用登记表、工资发放表、工作证、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表等)。

⑤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原始病历、住院出院小结。

⑥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⑧附件资料填报:

A、《武汉市工伤事故(职业病)登记表》(表8),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要求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日内填报上交。

B、《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一览表》。

(3)个人申报所提供的资料:

①事故伤害者个人申请书(签字、压手印)。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资料)。

④劳动合同文本(如无劳动合同,需出示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劳动关系仲裁结论书、聘用登记表、工资发放表、工作证、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表等)。

⑤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原始病历、住院出院小结。

⑥两人以上证明材料(签名、压手印),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还需到社保部门进行笔录(签名、压手印)。

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签名、压手印)。

⑧如系直系亲属申请,需同时提交工伤职工的委托书(签名、压手印)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4)机动车意外伤害、工伤死亡、职业病等工伤认定,以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5)工伤认定时效。武汉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6)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到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需到社保部门提取工伤保险按时缴费证明。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不需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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