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关于婚姻法的另类解读
1、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ier)。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2、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3、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1年4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结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因为“准则”,所以既能“清官难断家务事”?又能八年判不准离婚?其实这逻辑我也不太懂。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2、同性婚姻,no?计划生育,yes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3、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彩礼是可以的。你可以给,我不能要,是这个意思吧。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4、忠实义务,五千年来的出轨问题。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5、传说中的I do。
By the way, (家人)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的,可能判两到七年。(外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最高可判死刑。隐隐感觉哪里不对?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6、青梅足马二十年,女能嫁,郎不能娶。姐弟恋,情何以堪?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7、庆幸没有生在民国时代,可惜没有生在迪拜。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8、没有领证的不用离婚,还是有些当事人不知道。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9、婚姻可以无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10、也可以撤销,但是有一年的时间限制。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1、婚姻可以无效或被撤销,但子女是塞不回去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12、现实生活中,节育措施都变成妳一方的事情了。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