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致人死亡,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撤销发回重审
作者:欧阳俊胜 更新时间 : 2011-09-30 浏览量:722
去年的那一宗绑架致人死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死刑,辩护人据理力争,年龄问题证据不足,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唯一性的要求,虽然被告人犯罪情形恶劣,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不应适用死刑,死者家属气愤难平,心情可以理解,对不起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是辩护人的神对职责。现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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