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房子是顶楼,但这个顶楼不是主要消防通道,我也认为屋顶应该是大家的,但楼下的人上面跳坏了,拒不修复,更不用说房顶本来应修的费用.请问我可以向楼下的业主索赔或者共摊维修费用吗?还有我可以把屋顶封起来吗?
答:屋顶是物业共用部位,也就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因为屋顶是被楼下的人在上面跳坏的,在这种情况下,屋顶的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鉴于屋顶属于大家共同所有,因此你不可以将屋顶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