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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常见问题解析

作者:李冬辉  更新时间 : 2014-07-24  浏览量:605

                婚姻家庭常见问题解析

                                            ——李冬辉律师

   一.常见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1.双方协议离婚。对子女以及财产问题达成共识,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2.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财产及子女问题一并分割。

.是否双方写了离婚协议就可以了?

如果双方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或只是口头约定,那么在法律上来讲他们的婚姻关系仍在存续期间, 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则构成重婚。所以,一定要去民政局办理,并且领取离婚证。

.没有领取结婚证,怎么离婚? 

在农村,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办过酒席,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很常见的,但实际上他们之间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仅仅属于同居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只存在分手,如果没有财产子女问题,则只要分手即可,如果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分割。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是依据哪方更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来判决的,这里的更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包括了经济因素以及家庭因素等等,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多数会考虑由母亲抚养,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 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比例是多少?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标准一般为收入的20%-30%,如果孩子因为学习,生病等等支出有所增加的,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六.是不是孩子的抚养权一旦判决就不能改变也不能见孩子了?

首先,法律保护每个父母的探视权,即便孩子判决给一方,另一方也是享有探视权的,如果探视权得不到保障,可以去起诉要求行使。其次,抚养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抚养孩子的乙方有不利于孩子的情形,那么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七.一方婚前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1.全款购房:如果一方婚前所购买或一方父母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已经毫无争议,也就意味着即便离婚,这套房子也不能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时,首先要双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该房子判决归支付首付的一方所有,剩余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给予补偿。

八.其他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起诉要求分割的时候要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据,以诉讼时查明的财产为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即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还包括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九.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在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可能在离婚之前几个月甚至一年就蓄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予以隐匿、转移、变卖等,致使另一方少分财产,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呢?根据我国《婚姻法》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但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转移了财产,隐匿、转移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发现有转移财产的问题,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或诉中财产保全,要求法院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几点婚姻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是本律师一点拙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冬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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