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姓名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孩子由 抚养,被告每月向 支付孩子抚养费 元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之日止;
3、判令依法分割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4、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 年 月相恋,于 年 月 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了孩子 。
婚后不久,
。
孩子从出生至今,
。
原告与被告双方名下有一处房产,即(住址) 房。
。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且原被告双方之间存在 问题,属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之下应当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恳请法院准予原被告离婚,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