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发生后如何维护权利的探讨
作者:张英 更新时间 : 2011-06-22 浏览量:1054
关于医疗事故发生后如何维护患者权利的问题探讨
患者认为的医疗事故发生后如何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包括复印封存病历、治疗药物封存)是维护权利的关键因素,在这个时间段的首要任务是封存药物和复印封存病历,不管今后的处理结果是否认定为医疗事故,该第一步均是紧要的;因为后来的患者或者家属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均靠该两样证据说话。
那么,知道了复印封存病历、治疗药物封存这是关键步骤,是否就能够维护权利呢,不一定,因为老百姓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认知是值得商榷的,他们往往或略了如何收集证据这个环节。因为任何一个环节都是可以维护权利的也都是可以丧失权利的,其失去权利的形式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没有涂改、隐瞒、伪造、销毁,把病历做得天衣无缝前)是不会轻易让患者或者家属复印病历的。患者或者家属出于无奈,无法复印病历,在这个时候患者或者家属的权利丧失了。到了能够复印病历的时候,患者或者家属的权利已经彻底丧失了。那么是否患者的权利就不能得到保障呢?显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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