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信人员限制内容
作者:张小龙 更新时间 : 2025-08-14 浏览量:17
一、法院失信人员限制内容
法院失信人员限制内容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对其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应收账款等财产;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4)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5)限制出入境等。
二、怎么才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
会变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怎么撤销失信人
找法网提示您,撤销失信人的方式如下:
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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