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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怎么做

作者:朱明胜  更新时间 : 2025-07-16  浏览量:30

  一、个人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怎么做

  个人驰名商标保护措施如下做:

  1.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全面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保护措施。

  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能如下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驰名商标的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以及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

  三、侵犯驰名商标罪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在我国没有侵犯驰名商标罪,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其立案标准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等。

以上内容由朱明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朱明胜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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