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吗?2 应根据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央妈关注到了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这件事情,并且果断地给咱们老百姓做主,联系了李沧区法院,给大家答疑解惑。李沧区法院在第二版解释中 也明确承认了自己的庭长在宣讲过程中说“未保持安全距离”这样的说法确实是表述不当,并放出现场视频,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前方的原告老阿姨转身并非是突然转身,相反她是缓慢地转身,站住了,后方的年表的被告人,边走边看其它地方,没有注意到前方的情况的,才撞上了,导致阿姨构成10级伤残。
开庭时,双方多次沟通后达成的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7万,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从视频上看,被告确实有侵权的过错行为,应根据过错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原告7万元也是被告协商后同意的,也是公平合理的。本案并不是采用的判决方式,是调解方式结案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行,不是法院根据法律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