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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

作者:刘奇  更新时间 : 2024-06-21  浏览量:19

  一、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

  工伤认定出来后可以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二、工伤认定工作时间的解释

  工伤认定工作时间的解释即要在两个方面认定,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认定案件审理中仍须审查以下事实:

  1.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

  2.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

  3.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

  4.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而导致的伤亡等。

  三、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找法网提醒,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以上内容由刘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奇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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