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生效要件
作者:高云龙 更新时间 : 2024-04-07 浏览量:42
一、房屋合同生效要件
房屋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人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找法网提醒,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信赖合同而支出的下列费用:
(1)签订立合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2)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3)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4)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三、房屋买卖协议需公证吗
房屋买卖协议通常无需公证,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公证。找法网提醒,《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