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忠钦律师主页
樊忠钦律师樊忠钦律师
199-5433-1966
留言咨询
樊忠钦律师亲办案例
有案底可以取保候审吗
来源:樊忠钦律师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量:701

  一、有案底可以取保候审吗

  有案底不构成累犯的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有效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

  取保候审应当随传随到。

  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的时间没有限制,但嫌疑人需要在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可以取保候审

  三、采取取保候审的程序怎样的

  采取取保候审的程序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找法网提醒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以上内容由樊忠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樊忠钦律师咨询。
樊忠钦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69好评数7
  • 办案经验丰富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
199-5433-196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樊忠钦
  • 执业律所:
    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41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99-5433-1966
  • 地  址: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