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忠钦律师主页
樊忠钦律师樊忠钦律师
199-5433-1966
留言咨询
律师简介

樊忠钦,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邹平市政协委员、常委。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


樊忠钦律师简介】:

200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1月至2020年6月在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任专职执业律师、刑事业务部主任。2020年7月创立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职务:

山东星师律师事务  首席合伙人、主任律师

山东省律师协会 刑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

滨州市律师协会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滨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员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

邹平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库成员

邹平市第一实验小学  法制副校长

邹平市开元小学   法制副校长

2013年被滨州市司法局、滨州市律师协会联合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

2018年入选《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2020年7月被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2021年4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通报表扬,评为“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

专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公司纠纷


执业理念 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艺术品去精雕细琢!


  樊忠钦律师成功案例


【合同纠纷成功案例】:

1、2007年张某存款被他人冒领,律师代理张某起诉银行,法院判银行赔偿。

2、某民间借贷案,被告已经偿还原告未抽单,被告聘请本律师,运用事实和法律“逼”原告撤回起诉(案号:2013邹民初字第1605号)。

3、律师代理某置业有限公司诉杨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二审完胜,滨州中院(2017)鲁16民终1280号民事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22万元。

4、左某诉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律师阅卷发现医院伪造病历,推定过错,医院接受调解赔偿13万,(2014)邹民初字第345号。

5、2016某保险合同纠纷案,四轮电动车入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出事故,保险公司以肇事者逃逸为由拒担责,律师辩论保单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分项赔偿无理由,获得法院支持。【(2016)鲁1626民初4649号】

6、郭某欠他人钱款,债权人私自将郭某帕萨特轿车扣留,律师代理郭某向法院起诉获赔46000元。【(2016)鲁1626民初680号】

7、丈夫私自将房屋出售他人,妻子王某发现起诉丈夫及购房人,律师法庭上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获得邹平法院及滨州中院支持。

8、刘某某银行卡资金丢失起诉某国有大型银行银卡卡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10万元。【2018鲁1626民初1673号】

9、刘某某诉范某某执行异议之诉案,历时一年六个月,历经二次败诉后,重审二审尘埃落定,彰显公正,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车辆属原告刘某某所有,法院不得保全和执行涉案车辆!

(2018)鲁16民终2388号民事判决书

10、代理原告王某某起诉被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历经二审,耗时一年,获一二审法院支持。【2018鲁16民终2114号】

11、30年前父母与亲属换房,父母去世后房屋面临拆迁被侵占,律师帮助五小女维权一年,历经两级法院审理获成功。【2018鲁16民终2234号民事判决书】

12、早年父母相继去世,房产变遗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在律师帮助下,19年后亲属恩怨纠葛在律师帮助下调解,终化干戈为玉帛!

13、儿子失踪5年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律师法律援助帮助家属获得儿子失踪前所作企业非因公死亡待遇57000余元。

14、代理原告李某某诉殷某某、李某某(股权转让纠纷),在一审败诉情况下,继续代理原告上诉,二审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赔偿合计130余万元.(2019)鲁1626民终1802号。

15、上海某金融公司诉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5000万。樊律师为被告宋某某代理,最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19鲁16民初387号民事判决。(2021)鲁民终1092号

16、王某与北京某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2020)京0115民初10001号民事判决书。


【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1、刘某某诈骗案(无罪辩护,刘某某在看守所羁押400余天后被章丘市人民法院释放,2015章刑初字第37号刑事裁定书)

2、周某强奸案(无罪辩护,检察院两次退查后2013年11月15日被威海荣成市看守所释放

3、张某某盗窃案(律师无罪辩护,张某某一审被判有罪,二审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滨中刑二终字第5号刑事判决书,宣告张某某无罪)

4、刘某某盗窃案(类似故宫失窃案,公诉机关指控盗窃金额11万,律师辩护后,2012年4月26日滨城区法院判决认定5千元)

5、李某某玩忽职守案(李某免于刑罚遭抗诉,律师参与二审无罪辩护后检察院撤诉;2013邹刑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6、魏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律师接受委托参与二审、死刑复核,最高院采纳律师意见,最高院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2011滨中刑一重字第2号案)

7、高某挪用公款案(检察院指控180万,律师辩护终审认定30万;(2014)滨刑初字第283号刑事判决书)

8、2015年郭某被控挪用资金案(律师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提交律师无罪辩护意见,检察院未批捕,后被释放,至今未诉)

9、霍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通缉,后在亲人建议下自首,律师无罪辩护,检察院未起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也被拒。【(2016)鲁16刑终221号刑事判决书】

10、张某涉嫌贪污案,律师辩贪污不成立,2013年1月21日邹平检察院向法院撤回起诉。

11、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罪,邹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9日作出(2013)邹刑重字第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免于王某的刑事处罚。

12、2015年邹平县石某某涉嫌抢劫,律师辩护抢劫罪名不成立,经七个月三次开庭审理,2016年4月27日,邹平人民检察院做出(2016)第3号变更起诉书,重罪变轻罪辩护成功。

13、桓台县史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其亲属慕名来邹平请律师,运用法律技巧,经过一年多的沟通和努力,2015年12月10日桓台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4、于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价税合计5000万元,律师辩护自首、立功、积极退赃,建议适用缓刑意见被采纳,法院作出(2016)鲁1626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于某被判缓刑。

15、秦某涉嫌贪污案,指控三笔共30万元,律师参与辩护成功将其中两笔打掉,法院最终认定一笔,金额变为6万元。

16、陈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一案,律师坚持无罪辩护,2017年8月5日,陈某在逮捕两个月后,被博兴县公安局释放。

17、律师运用刑事手段代理孟某自诉吴某侵占自诉案,吴某返还孟某轿车,律师帮助维权成功。【2015邹刑初字第113号】

 18、王某诉杨某侮辱案,一审法刑事裁定不予受理,本律师继续代理二审,二审法院作出(2017)鲁16刑终**6号刑事裁定书,撤销原审刑事裁定,指定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19、李某受贿、挪用公款案(指控受贿93.6万元),本律师辩解指控受贿罪不成立,一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作出(2017)鲁1626刑初*6号刑事判决。

20、D某滥用职权案,本律师一审辩护,一审法院作出(2016)鲁1626刑初**7号刑事判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21、卢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滨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后,及时书写无罪辩护意见给邹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第二天(2018年6月6日)下午卢某某即被释放。

22、赵某某被公安指控“抢劫”罪,律师及时介入,樊律师认为经济纠纷辩无罪,及时提交律师意见后于2018年8月17日被邹平县公安局释放。

23、董某被指控强奸罪,律师接受委托及时会见了解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律师意见,董某未被批捕,2018年9月13日被公安局释放。

24、丁某非法经营罪案,2018年11月,缓刑 【18鲁1626刑初256号】。

25、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律师及时提交律师意见后,未批捕,2019年1月11日被取保候审,2019年5月律师辩护获缓刑。【2019】鲁1626刑初178号。

26、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检察院建议量刑3-5年,律师意见大部分被采纳,最终法院两罪并罚判处一年十个月。【2019】鲁16刑初381号。

27、韩某某强奸罪一案,律师辩护,被告获减轻处罚获刑一年十个月。【2019】鲁1626刑初87号。

28、宋某某非法经营罪一案,缓刑。【2019】鲁1626刑初91号。

29、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价税合计7800余万元,税款1140余万元被认证抵扣。律师辩护罪名定性错误,应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系从犯可以判处缓刑等辩护意见被采纳,2019年6月宋某某被释放。【2019】鲁0303刑初5号。

30、安徽肖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樊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交肖某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不批准逮捕肖某,肖某被释放。最终肖某未向法院起诉肖某。

31、淄博市谋取某恶势力犯罪团伙首犯穆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串通投标罪七宗罪名起诉至博山区人民法院。樊律师接受首犯家属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经过律师努力,法院最终判决成立五宗罪,判决公诉机关指控的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不成立。(2018)鲁0304刑初224号。

32、窦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价税合计606万,缓刑。(2020)鲁0683刑初312号。

33、谢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涉及资金6250万元,樊律师主张的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交纳罚金意见被采纳,谢某被判处缓刑。(2021)鲁1426刑初65号刑事判决书。

34、公安部督办的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系列案件,樊律师自侦查阶段始终坚持无罪辩护,检察院不认可起诉至沈阳法院,樊律师积极取证提交,经法院两次开庭,王某某在看守所被羁押348天后无罪释放,(2021)辽0181刑初3号刑事裁定书、新检侦监刑不诉(2021)Z54号不起诉决定书。

35、耿某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建议有期徒刑3年至3年6个月,樊律师建议适用缓刑,法院最终支持律师意见,耿某被判缓刑。(2021)鲁0303刑初1077号判决书。

36、代理王某1、耿某、王某2申请刑事国家赔偿案,获赔50余万元。

37、崔某某敲诈勒索案(无罪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邹检刑一不诉【2022】Z90号不起诉决定书。

38、2022年王某某强制猥亵案,律师及时提交无罪辩护意见,羁押九天后,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将王某某释放。

39、2020年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检察院指控贩卖毒品10克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律师辩护宋某某涉及毒品9克,检察院量刑不当,最终宋某某获刑2年8个月。--(2022)鲁1681刑初47号刑事判决书。

40、尹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监察委移交公安),樊律师坚持无罪辩护,2022年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邹检刑一不诉【2022】Z93号。

41、夏某涉嫌强迫交易罪,樊律师申请取保成功后,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邹检刑二不诉【2022】Z3号不起诉决定书。

42、成某某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樊律师罪轻辩护建议检察院不起诉意见获得支持。--邹检刑不诉【2022】67号不起诉决定书。

43、吴某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18万余元。新检赔决【2022】第4号刑事赔偿决定书。

44、某公司项目经理文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樊律师无罪辩护意见获得支持,检察院未起诉。

45、王某某非法行医案,无罪辩护成功。

46、张某某生产假药罪,无罪辩护成功。

47、张某诈骗国家医保基金480余万元,樊律师辩护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处缓刑。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
  • 损害赔偿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樊忠钦
  • 执业律所:
    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41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99-5433-1966
  • 地  址: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