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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管,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来源:樊忠钦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量:1017

    20151018日,湖南省邵东县3名未满14周岁少年(分别为13岁,12岁,11岁)将52岁女教师抢劫杀害后碎尸,清理现场后将尸体藏于床底。

    20213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十四岁将至12周岁。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近日,发生在河北省邯郸市的13岁初中学生被3名未满14周岁的同学霸凌后惨遭抢劫杀害并藏尸的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根据2021年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111日我国0-14岁人口为2.54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7.95%

   近些年来,由于犯罪低龄化、团伙化趋势明显。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2.7万人,年均上升7.7%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9万人,附条件不起诉3.1万人,也就是过去一年中,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万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可见一斑。

    2020年我国再次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1年我国颁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三部法律都分别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个维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但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来看,不免让我们来重新审视和思考我们的教育和法律制度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首先,从法律角度分析。我国历来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优先保护原则,比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前面已经述及不再赘述。

    随着校园霸凌事件和青少年犯罪的增多,首先说明我们的法律预防和惩治有了漏洞,需要改进和弥补。未成年保护法,首先保护的是受到侵害的未成年弱者,决不能因为施暴者的年龄小而免于处罚,需要建立起低龄施暴者的惩戒机制,而不能还说他只是个孩子,要给他改过的机会,恶人是变好是很难的,只有付出代价才能真正被教育。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可以预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网会越来越密。对于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味迁就,该起诉就得起诉。

    建议对《义务教育法》《刑法》《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到如何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再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

    其次,从学校角度来讲,学校应该加强学生身心健康和人际关系的处理。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校园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凌霸事件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心状况和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学校应加强法治课教师师资的配备,招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法治课老师,提高法治课在考试中的分数占比。学校的专职或聘任的法制副校长应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采取措施做好年度教学计划和效果评估。学校要通过不同形式经常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多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庭审现场,多组织未成年人听取未成年犯人做法治报告等活动,真切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反法律的后果。

    第三,从家庭角度分析。家庭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家长除了尽可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外,更应该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健康,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同时,家长也应该教育孩子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应对欺负和不公正待遇。

    最后,从国家和社会角度分析。应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和教育救助机制,为受到欺负的孩子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加强网络监管和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教育环境;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学校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综上,校园凌霸和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这种现象,保障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教育和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孩子在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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