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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轻微能不能免于刑事起诉

作者:戴允丝  更新时间 : 2024-01-30  浏览量:62

广州协助组织卖淫罪刑事辩护刑事团队;12年经验专业律师(专业尽责)───

【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予起诉、无罪辩护缓刑辩护。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当事人一致好评,具典型成功案例。我们擅于攻克案件难关,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辩护意见,尽最大努力还您自由!宗旨: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案情简介】

      陈某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店面用于介绍、容留她人卖淫,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刑事拘留。 

【律师介入】

 律师作为陈某的辩护律师,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之后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为陈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请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陈某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使陈某免于处罚。 

【办理结果】

      最终,陈某先被取保候审,后在两位律师的努力协调下,公安机关采纳了相关法律意见,为陈某争取到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相关规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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