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法院怎么判
作者:李昆 更新时间 : 2024-01-09 浏览量:61
导读: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法院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利息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无利息。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一、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法院怎么判
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法院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律师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
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纠纷区别
本质上差不多,相对讲借款合同可以是向银行借款的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包含民间借贷合同。
1.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相关法律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