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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在合同中既规定定金又规定违约金

作者:薛怡雯  更新时间 : 2023-12-14  浏览量:73

导读:

是可以在合同中既规定定金又规定违约金,对于合同定金和违约金的约定上,法律上对并没有加以限制,但是在实际履行当中,合同定金与合同违约金是不得一并适用的。

一、

是否可在合同中既规定定金又规定违约金

  合同可以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但是对方违约时,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

合同定金约定比例

  提醒您,合同定金比例是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同时,实际交付的保证金金额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的,视为约定保证金金额的变更。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20%,并非整个定金条款无效,只是超出部分无效。


三、

什么情况下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1.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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