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纠纷中违约赔偿中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怎么样?
作者:戴允丝 更新时间 : 2023-12-15 浏览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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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允丝律师解答:】
【一、违约赔偿中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计算公式: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一)违约赔偿的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
实际损失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实际损失的计算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二)违约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
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作履行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情形下,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损失。在存在市场之场合,损失要参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不易确定或无法确定时,可以采取反推的方法,将违约方所获得的利润,视为债权人的损失。──
(三)违约赔偿中可预期利益的计算
可预期利益计算要注意以下事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极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