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离婚判决抚养权的依据有哪些?离婚后还能变更抚养权吗?
作者:易轶 更新时间 : 2023-09-05 浏览量:82
对于夫妻感情已近破裂的夫妻来说,孩子成了双方最大的牵绊,总是因为害怕离婚会影响孩子就反复在离与不离之间纠结。在北京离婚律师办案的过程中,经常听到当事人这样的诉求:“律师,一定要帮我拿到抚养权!”“只要孩子归我,其他都好商量!”“孩子不能没有妈妈,抚养权必须归我!”……律师非常理解当事人的心情,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方案,尽可能帮当事人达成诉求。那么北京离婚判决抚养的依据是什么,什么情况能获得抚养权呢?
一、北京离婚律师介绍,判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如下:
1、正常情况下,考虑到孩子太小离不开母亲,两岁以下的孩子会被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合和孩子住在一起的疾病,或者行为不端。
2、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将优先将抚养权交给综合条件较好的一方。这里提到的综合条件包括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其他家庭成员的协助能力、教育水平等。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轮流抚养子女。
二、北京离婚律师介绍,如何争夺抚养权:
1、要争夺抚养权,就必须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可证明对方经常不回家或不履行抚养义务。
3、证明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跟随自己的生活时间更长,已适应与自己相处的生活状态。
4、证明对方有恶性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会影响孩子的成长,不利于抚养孩子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的子女部分应尽可能写清楚和详细。除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外,还应约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探视权、子女在日常生活其他方面的大额支出等,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三、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可以按照规定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后都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一种方式是双方协商后更改离婚协议,另一种方式是起诉,要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权。
在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他们可以要求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改变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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