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文律师
周德文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继承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3-1849-4903

接听时间:09:00:00-20: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珠海律师 > 香洲区律师 > 周德文律师 > 律师文集

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分割财产吗?

作者:周德文  更新时间 : 2023-07-06  浏览量:68

《民法典》

第1066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由周德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德文律师咨询。

周德文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继承

手  机:133-1849-4903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9:00:00-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