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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立案后多久失效

作者:邓健  更新时间 : 2022-11-17  浏览量:110

导读:刑事纠纷立案后,过了追诉时效,就会失效,但相关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限制。刑事纠纷不可以仲裁,仲裁只能适用于民事案件,其他案件只能使用复议行为。


  一、刑事纠纷立案后多久失效

  刑事纠纷立案后,如果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会失效。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纠纷可以仲裁吗

  刑事纠纷不可以仲裁,仲裁只能用于民事案件,不能用于其他案件,刑事案件不适用仲裁结案。法律快车提醒您,其他案件属于复议,和仲裁属于两个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该符合下列三个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三、刑事纠纷可以调解吗

  一般刑事公诉案件不能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自诉案件可以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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