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烨律师亲办案例
两人财产损害纠纷调解结案
来源:李会烨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24
浏览量:407

    谭某某为一私营企业业主,侯某某为其员工,并负责谭某某公司的财务和出纳工作,侯某某一直挪用谭某某的资金达80多万元不予归还,谭某某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向法院起诉。后在李会烨律师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在扣减被告的合理费用与支出后,被告侯某某归还原告资金70多万元,最大程度地挽回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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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会烨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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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15楼(湖南大剧院15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会烨
  • 执业律所: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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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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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15楼(湖南大剧院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