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烨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案例
来源:李会烨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23
浏览量:528

1、尹某某抢劫上诉案

尹某某因犯抢劫罪,一审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尹某某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李会烨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尹某某有期徒刑15年。

2、李某某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

姚某某故意杀害李某某的儿子,李某某对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附带民事判决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李某某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经开庭审理,湖南高院采纳了李会烨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附带民事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护了附带民事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3、谢某某与肖某某合伙投资纠纷案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肖某某发生合伙投资纠纷,双方争议的金额达200多万元,谢某某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代理人,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李会烨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4、洞口某公司与长沙某公司合同纠纷案

长沙某公司拖欠洞口某公司货款不付,时间已快两年,货款金额达100多万元,洞口某公司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向法院起诉。后在李会烨律师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长沙某公司无条件支付了所拖欠的全部货款,为洞口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5、谭某某与侯某某财产损害纠纷案

谭某某为一私营企业业主,侯某某为其员工,并负责谭某某公司的财务和出纳工作,侯某某一直挪用谭某某的资金达80多万元不予归还,谭某某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向法院起诉。后在李会烨律师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在扣减被告的合理费用与支出后,被告侯某某归还原告资金70多万元,最大程度地挽回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6、李某某、彭某某、周某某与长沙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

李某某、周某某、彭某某分别在长沙某公司工作达11年、12年、13年,在2008年以前公司从未与三人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才与三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从未为三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也从不按规定支付三人加班工资。三人多次请求公司解决未果。于是三人委托李会烨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向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经开庭审理,仲裁庭采纳了李会烨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三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共为三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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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会烨
  • 执业律所: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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