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杰律师亲办案例
“向老情人要钱不是诈骗"无罪释放案辩护律师
来源:王永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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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报网讯(记者杨昌平)昨天本报报道了“向老情人要钱不是诈骗,女嫌犯无罪释放”一案,报道之后,涉案女子张某又接受了记者采访。她介绍说,获释之后,她只想和过去作个切割,尽快把原来的美容店经营好,平平静静地过生活。   “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怎么形容呢,就是非常伤心。当初是他硬追我,我才和他好的,没想到现在告我诈骗。”张某否认她以怀上2、3、4、5、6胞胎为由向情人杨某要过钱,她觉得这种说法很可笑:“谁会相信?谁会用什么接连怀上几胞胎的低级谎言去骗钱?”   但是,张某在派出所的第一次笔录,又承认过她以怀孕为由向杨某要钱,这是怎么回事呢?她解释说,今年3月份的时候,杨某的儿子发现杨某的账户上给她转过不少钱,于是,杨某说是她以怀孕为由要过钱,并让她也这样说,以应付过去。在3月19日和杨某家人一起到派出所后,她也按这个说法说了,后来一看警察把她往看守所送,说她是诈骗,她这才不再承认。   “给我的钱,都是他自愿给的,我们认识十多年了,我一直觉得他人不错,他对我也挺好的,平时挺关心我。”张某回忆说,她在16岁的时候就来到北京,当时在一家菜市场卖过菜,大冬天的每天在外边一站就一天,手都冻肿了。1999年,刚20岁出头的张某在北京开了家理发店,第二年,她就认识了比自己大30岁的杨某。随后,两人成为情人关系。   对于这种涉及隐私的交往细节,张某并不愿意多谈。不过,她介绍说,杨某最后一次给她钱,是在去年11月,这时两人的关系已经保持了11年了。而杨某也从刚认识时的50岁出头的国企领导,变成了一个退休干部。   记者看到,丰台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中称,此案在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后,检方曾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但经过两次补侦,检方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起诉。该决定书称,如杨某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向市检二分院申诉,也可以到法院自诉。   至前天被释放,张某已经被关押了8个多月。“在看守所里,我吃不好睡不好,老想着这事。”张某说,她想不通的是,两个人明明是情人,对方自愿给她些钱,高兴了说是朋友,不高兴了就说是诈骗,哪有这样干的?   在张某被关押期间,她的辩护人、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向办案机关出具了张某无罪的法律意见,并代其控告杨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释放后,张某与王永杰协商后表示,只想尽快过上平静的生活,不再被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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