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概要
2022年某日,被告人王某某因怀疑邻居孔某毒害其种植的树木,对孔某言语威胁,孔某躲至被害人程某家院内。后被害人田某(孔某的妻子)到场与被告人王某某理论,三人发生揪扯。分开后,孔某躲入被害人程某家院内,被告人王某某在院外捡起砖头,先后击打被害人田某、程某头部。经鉴定,被害人田某、程某2人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伤二级。
2、案件结果
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3、律师观点
本案是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类似案件经常会出现在实际损失基础上索要高额赔偿的情况,甚至一度有人误认为,只要不能满足被害人的赔偿要求,拿不到谅解书,就一定会被判处实刑。辩护人认为,在当今积极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新模式下,所谓“谅解”,不能仅狭隘的局限于被害人的个人意思,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在社会和大众的眼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值得谅解!
4、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