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忠钦律师主页
樊忠钦律师樊忠钦律师
199-5433-1966
留言咨询
樊忠钦律师亲办案例
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之(五)《逆转乾坤》
来源:樊忠钦律师
发布时间:2025-03-28
浏览量:109


在复杂的法律世界里,正义的天平有时会在摇摆中偏离。然而,总有一些专业且坚毅的法律人,凭借卓越的智慧与不懈的努力,将天平拨回正轨。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的樊忠钦律师,便是这样一位为正义而战的杰出代表。他成功代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上诉案,完成了一次令人瞩目的改判逆转,成为法律界的一段佳话。


困境中的求助

苏某某,在一审中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一年。这一判决如同一记重锤,将苏某某及其家庭砸入绝望的深渊。在这黑暗时刻,一丝希望之光悄然透入。经他人介绍,苏某某家属听闻樊忠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声名远扬,尤其擅长处理疑难案件。怀着最后的希望,他们跨越 100 余公里的路程,从远方奔赴邹平市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樊忠钦律师热情接待了苏某某家属,在耐心倾听案件经过后,他敏锐察觉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当即决定接受委托,并携手滨州市尹振辉律师共同为苏某某的上诉之路披荆斩棘。

迷雾中的探寻

深入研究案件后,樊忠钦律师发现案情错综复杂。这起案件源于苏某某找来的挖掘机司机李某某在施工时导致一人不幸身亡。司机李某某已被某区法院以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缓刑。

苏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另案处理。公诉机关认定,苏某某作为雇佣方,明知李某某无相关操作证,仍让其作业并致使事故发生,因此亦应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但关键问题随之浮现,整个案件材料中,竟缺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出具的权威结论,涵盖事故定性、原因及相关人员责任大小等关键内容。这一重要环节的缺失,使得案件事实认定犹如空中楼阁。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樊忠钦律师初步判断,若能挖掘关键证据,改判并非毫无可能。


法庭之外的激烈博弈

樊忠钦律师向二审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后,凭借对司法流程现状的深刻理解,预感到中院可能会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书面审理往往难以全面展示案件细节,当事人的权益也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为了给苏某某争取公正审判的机会,樊忠钦律师果断向法院提交开庭审理申请,详细阐述了开庭审理对于还原案件真相、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他争分夺秒,开始广泛收集对苏某某有利的证据和观点,甚至购置了大量相关专业书籍,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微之处。

随着案件推进,一个棘手的情况出现了。二审法院并未通知检察机关阅卷,还要求樊忠钦律师尽快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种种迹象表明中院仍倾向于书面审理。面对这一不利局面,樊忠钦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反而更加坚定了探寻真相的决心。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另辟蹊径,决定运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一策略来打破僵局。他迅速行动,先后向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四个关键部门紧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此前通过电话咨询,樊忠钦律师已基本确定,当下驾驶挖掘机无需国家相关部门发放操作证。此刻,他急需政府部门的书面回复,以此作为关键证据提交给二审法院,从而推翻公诉机关 “苏某某明知李某某无操作证仍雇佣” 这一指控前提。


正义终得伸张

幸运总是眷顾那些不懈努力的人。很快,四个部门相继回函答复,樊忠钦律师第一时间将这些珍贵的回函提交给二审法官。随后,他又精心收集了一系列相关判例,连同对应的法律法规及专业书籍,一并呈交给法院。这些充实有力的证据材料,如同利剑一般,逐渐拨开笼罩在案件上的重重迷雾,促使法院重新审视案件。

当樊忠钦律师再次与中院沟通时,案件迎来了重大转机。中院告知已通知检察院阅卷,并决定开庭审理此案。这一消息无疑是胜利的前奏,樊忠钦律师心中明白,他们离正义又近了一步。受疫情影响,案件最终通过网上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樊忠钦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精湛的辩论技巧,充分阐述了苏某某不应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理由。2022 年 4 月 11 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对苏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罪及处刑部分。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彰显了樊忠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顽强的拼搏精神。面对复杂疑难案件,他始终保持冷静,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巧妙运用法律手段突破困境。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人的担当与使命,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倾尽全力。倘若您在法律道路上正遭遇困境,樊忠钦律师无疑是您值得信赖的领航者,将为您排忧解难,捍卫正义。



以上内容由樊忠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樊忠钦律师咨询。
樊忠钦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02好评数7
  • 办案经验丰富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
199-5433-196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樊忠钦
  • 执业律所:
    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620081078241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99-5433-1966
  • 地  址:
    邹平市黛溪三路438号(建业集团南邻原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