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宏大舞台上,每一次为正义而展开的较量,都是对公平与法治精神的深度诠释。樊忠钦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坚韧不拔的毅力,在魏某故意杀人案中力挽狂澜,虽未改名罪名定性,但成功让魏某重获生机,这一案件成为法律界捍卫生命权与公平正义的典型范例。
案件背景:冲突酿悲剧,命案引波澜
2007 年 11月 6 日晚,一场原本普通的聚餐,却因意外冲突演变成了一场悲剧。魏某与董某等人在某餐馆参加杨某生日宴席。同日晚,段某、孙某等多人在同一餐馆参加同学的订婚宴席,席间,段某、孙某等人离开房间到餐馆门口,叫喊同伴继续饮酒。董某误以为叫自己即上前与孙某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此时,魏某正准备骑摩托车回家,醉眼朦胧的魏某发现同伴与他人打架,遂从摩托车座下面拿出一把刀,冲上前去在混战中一刀将一人捅伤,魏某看见带血的刀子,猛然酒醒,转身逃跑。受伤的段某虽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最终仍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根据现场情况和证人证言,认定魏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魏某随即被刑事拘留,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刑罚。一年后,一审法院判定魏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律师介入:二审接手,开启希望征程
2009年2月樊忠钦律师临危受命,接受魏某家属的委托,参与二审辩护。彼时,樊律师深知该案件的复杂性与紧迫性,一旦二审维持原判,魏某的生命将危在旦夕。他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魏某,耐心倾听其对事件的详细叙述,从当事人视角努力还原当晚冲突的全貌。同时,仔细查阅厚厚的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份证据、任何一条线索,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
在与魏某的多次交流中,樊律师了解到,当晚聚餐众人皆饮用大量酒水,魏某在酒精作用下情绪波动极大。冲突并非蓄意挑起,而是在言语冲突不断激化下的偶然参与到混战中。此外,樊律师还敏锐地发现,现场证人证言存在模糊不清和相互矛盾之处,魏某所持刀具与尸检报告中的伤口形态有重大矛盾疑点且有案件相关证人证言相印证律师的观点(即本案是否存在他人的第二把刀),这成为案件辩护的潜在突破口。樊律师及时为魏某起草了刑事上诉状。
辩护过程:多阶段攻坚,为生命而战
二审拼搏,据理力争
二审庭审中,樊忠钦律师据理力争。他指出魏某在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其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削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一因素在量刑时应予以充分考量。同时,强调案件起因和发展过程显示,魏某与孙某之间的冲突属于突发性激情犯罪,并非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魏某主观上更多是出于伤害故意,而非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更为重要的是,本案中死者致死原因是否因魏某所致存在合理怀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一审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尽管此次辩护未能改变二审结果,但樊律师为后续的努力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关键的辩护思路和证据要点。
死刑复核,扭转乾坤
面对二审的不利局面,樊忠钦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在死刑复核阶段,他精心准备详细的辩护意见,再次强调魏某案件中的诸多疑点和魏某具有的法定从轻情节。他指出证人证言的瑕疵以及案件定性的争议点,力求让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全面、客观地审视案件。2010 年 5 月 10 日,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樊律师的意见,没有核准魏某死刑,这一关键转折为案件的后续发展带来了转机。
重审坚守,终得转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樊忠钦律师继续代理重审案件,在重审过程中,他进一步完善辩护策略,从各个角度阐述魏某不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尽管法院仍将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以及魏某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系初犯、偶犯,魏某家属愿意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等情节。2011 年 8 月 12 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魏某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魏某及其家属得知改判结果时,激动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樊忠钦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在绝境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生命权,捍卫了法律的公平与尊严。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彰显了樊忠钦律师卓越的法律素养和坚韧的职业精神,更体现了律师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当事人为中心,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宗旨。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樊忠钦律师和他的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敬业、公正的原则,为更多陷入困境的当事人排忧解难,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需要正义的角落。